单选题 关于法的空间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有效。法的空间效力主要由国情、法的效力等级、法的调整对象或内容等因素决定。通常有四种空间效力范围:(1)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即在一国主权所及全部领域有效,包括属于主权范围的全部领陆、领空、领水及底土,也包括该国驻外使馆和在境外飞行的飞行器或停泊在境外的船舶。这种法一般是一国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和许多重要的法律,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一般也在全国范围有效。我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除有特别规定外,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2)一定区域内有效。如地方性法律、法规仅在一定行政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律具有域外效力。如我国《刑法》第7条的规定。(4)国际法一般适用于缔约国和参加国,但缔约国和参加国声明保留的除外。
本题中,A项国务院颁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因此A项错误。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B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据此,C项表述正确。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在全国领土范围内有效,当然也包括该国驻外使馆和在境外飞行的飞行器或停泊在境外的船舶。因此,D项中的中国船舶无论其停泊在境内或境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均可对其适用,D项正确。因此,本题应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