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刑正式制度化始于( )。
《唐律》
《大清律》
《宋刑统》
《大明律》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实现重典治世的方针,使用了许多残酷的死刑,其突出的表现就是凌迟刑的制度化。凌迟刑在宋朝虽然已经出现,但尚不曾规定于《宋刑统》中。到了明朝,凌迟刑正式载入了《大明律》,从而使这一野蛮的刑罚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