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第5.2.5条规定,当承台底面以下存在可液化土、湿陷性黄土、高灵敏度软土、欠固结土、新填土,或可能出现震陷、降水、沉桩过程产生高孔隙水压和土体隆起时,不考虑承台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