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签订一苹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卖给乙2000公斤苹果,单价为1.20元每公斤。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甲已向乙供应了500公斤苹果,现向甲提出付款请求,则乙(    )。
   A.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须给付全部价款
   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苹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就未结付部分则可
   C.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得主张甲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债务人原则上无部分履行的权利,因此,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提出部分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受领。若受领了部分给付,可以提出相当部分的对待给付。对未履行的部分,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