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是夫妻,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均为女孩。甲的家庭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为了生男孩,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又怀孕,但是天不遂人愿,乙再次生下一名女婴。甲乙觉得自己无力抚养三个孩子,于是将刚刚生下的女婴送与他人,并收取6万元的“营养费”。甲乙的行为( )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拐骗儿童罪
C、
构成拐卖儿童罪
D、
构成遗弃罪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中,甲乙以送养为名,收受巨额“营养费”,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出卖亲生子女,成立拐卖儿童罪,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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