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国家给予外国人何种待遇,国际法上并无统一规定。在国际实践中,各国一般在互惠和不歧视的基础上,同时在不同领域分别采取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差别待遇。
(1) 国民待遇。它是指国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公民同等的待遇。即在同等条件下,外国人享有与本国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依此原则,一方面,国家给予外国人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另一方面,外国人不得要求任何高于本国人的待遇。国民待遇通常是国家在互惠原则的基础上互相给予。从国际实践来看,给予外国人以国民待遇,一般限于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方面。至于政治权利,例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国人一般不能享有。即使在民事权利方面,也有一定限制。
(2) 最惠国待遇。它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另一国(受惠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最惠国待遇一般通过双边或多边条约适用于经济和贸易方面。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互惠的、无条件的和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
根据国际实践,最惠国待遇不适用于以下情形:1) 给予邻国的利益和特惠;2) 关税同盟内的优惠;3) 自由贸易区和优惠贸易区域内部的优惠;4) 经济共同体内的优惠。
(3) 差别待遇。它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不同于本国人的待遇,或对不同国籍的外国人给予不同的待遇。第一种情况如国民待遇中对外国人民事权利的一些限制,或者一国在某些领域或地区给予外国人特别优惠的待遇。第二种情况如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情形,以及由于民族、历史、地理等原因,某些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关系密切一些,从而相互给予对方国民而不给予第三国国民在某些事项上较优惠的待遇。国际法承认上述差别待遇。但是,如果因种族、宗教、政治等方面的原因实行差别待遇,则成为歧视待遇,就是违反国际法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