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长城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法律效力:( )
A、
无效
B、
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
有效,其责任由长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D、
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承担;长城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考点] 分公司责任的承担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其不能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可以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但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故正确答案是选项C。 [应注意的问题] 分公司和子公司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