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以下资产中,属于严禁计入申报企业债券的企业资产中的有( )。
Ⅰ.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
Ⅱ.市政道路
Ⅲ.经营性水利设施
Ⅳ.收费管网设施
Ⅴ.储备土地使用权
根据《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4号)规定,申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决策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党政机关公务人员未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任职)。申报企业拥有的资产应当质量优良、权属清晰,严禁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共文化设施、公园、公共广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市政道路、非收费桥梁、非经营性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计入申报企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