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一般纳税企业月初待抵扣进项税额为250万元,当月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其载明的进项税额为350万元,进项税额转出73万元。当月对外销售产品1000件,不含税单价为3万元;公益捐赠产品100件,单位成本2.5万元。缴纳当月应交增值税100万元,无产品出口业务和减免税事项。假设该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企业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借方余额为( )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借方余额=(250+350)+100-73-(1000+100)×3×17%=66(万元)
本题涉及增值税额的计算。考生应熟练掌握“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具体内容的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