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李某和吴某签订购买宠物狗的合同,该买卖合同约定,吴某将宠物狗交付给李某后30日内,李某向吴某付款2000元。问:
问答题 假如在交付日期到来之前,吴某向李某表示,由于狗已经卖给他人,要求解除合同,则吴某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此时李某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正确答案】吴某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向另一方当事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属于预期违约行为。对于预期违约行为,违约方不能主张合同解除权。由于吴某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因此,李某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吴某提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假如在交付日期到来之前,吴某的朋友王某向吴某反映,称李某是一个骗子,劝告他不要卖狗,则吴某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什么?
【正确答案】吴某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并可以要求李某提供担保,如果李某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适当担保,吴某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李某的行为属于丧失商业信誉,而丧失商业信誉的,属于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情形,故吴某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假如吴某委托陈某(15岁)将狗交给李某,则该委托合同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该委托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假如吴某委托曾某将狗交给李某,狗交给曾某后,曾某没有将狗交付给李某之前,狗将行人咬伤,则应当由谁承担狗咬伤他人的侵权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应当由曾某承担狗咬伤他人的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由于狗尚未交付给李某,因此吴某仍然享有狗的所有权,而狗的实际管理人是曾某,在狗的实际管理权由所有人转给管理人后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实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应由曾某承担行人被咬伤的侵权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