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请回答以下问题。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A、C两项内容属于董事会的权限范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财务总监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范畴,因此B项违法;公司的投资计划应由股东会决定,D项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