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玛雅文化特征(关键词记忆法)
→印加文化特征(关键词记忆法)
↗美索不达米亚——两河流域文明——苏美尔城邦特征:
(1)苏美尔城邦在两河流域南部星罗棋布,它们都是由一个位于中心位置的城市和围绕这个城市的若干村镇构成,具有小国寡民的特点。苏美尔城邦具有浓厚的宗教特色。苏美尔城都有神庙,神庙不仅是城邦的经济中心,也是城邦的政治中心。
(2)苏美尔城邦的社会经济状况
神庙是苏美尔城邦的经济中心。王朝后期,据估计拉伽什城邦的神庙占有全国土地的1/4到1/3。神庙土地分为三类:
一是祭田,由奴隶和依附于神庙的自由民耕种,收入供神庙公用;
二是口粮田,分给神庙管理人员、手工业者和依附于神庙的自由民耕种,以维持生计,不能继承和转让;
三是佃耕田,即佃农耕种的土地。神庙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但是到早王朝后期,城邦首领化公为私,逐渐将神庙土地据为已有。
除神庙占有土地外,农村公社也占有土地,这类土地分配给各个家族,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服劳役。村社的土地可以买卖,土地兼并现象也很严重,迫使大量的公社成员失去份地,失去公民身份,沦为依附者。
(3)苏美尔城邦的政治制度
苏美尔城邦在形成初期还存在着史前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的残余。一般认为,城邦有三个政治机构:城邦首领、贵族会议和人民大会。城邦首领(恩、恩西和卢加尔)兼有宗教和世俗两重职能。在宗教方面,他是城邦主神的最高祭司,主持本邦的祭祀活动,掌握神庙经济和神庙的修建,代神理财。在世俗方面,他主管本邦水利工程的建设,战时统率军队,平时参加本邦政权管理。贵族会议和人民大会在苏美尔语有一个共同的名称叫“温肯”,意为“人民组织”,即城邦会议。
一般来说,人民大会在城邦政治生活中已经起不了重要作用。贵族会议的权力很大,祭司贵族在这个会议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城邦官吏大多由祭司或神庙人员担任。
(4)苏美尔城邦的阶级和社会结构
城邦居民包括:
第一,奴隶主贵族,其中包括世俗贵族和神庙高级祭司,他们拥有大块地产,剥削奴隶和失去公社份地的自由民的劳动,神庙土地也在他们控制之下,不过逐渐被王室所垄断。
第二,公社成员,按家族占有小块份地,他们有公民权,也有服劳役和兵役的义务。
第三,失去公民身份的自由民,按其具体情况又可分为:
①依附神庙而生活小康的人,如神庙管理人员。
②依附于神庙的一般劳动者,他们从神庙领取小块份地,有些只能领取一定数量的粮食和羊毛。
③依附于世俗贵族的劳动者。
④奴隶,包括神庙奴隶和私有奴隶,他们从事各种劳动,但只能领取一些最起码的生活资料。
《汉谟拉比法典》所反映的古巴比伦社会特征:
《汉谟拉比法典》展示了古巴比伦社会复杂的政治经济生活情景,至今仍是研究古巴比伦王国史的基本文献。
(1)古巴比伦社会存在着等级制度
从法典可以看出,居民明显分为三个等级:阿维鲁、穆什根努和奴隶。阿维鲁是全权的自由民,其上层是少数王族、高级官吏、高级祭司和大商人等统治阶级。穆什根努是无公民权的自由民。奴隶处于社会最低层。三个等级的人的法律地位完全不同。从经济上说,前两个等级的情况更复杂,阿维鲁中有奴隶主,也有非奴隶主,穆什根努中同样也有这两种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穆什根努是依附于王室的人,包括部分小生产者。奴隶则完全是奴隶主的财产。
(2)法典的阶级性
《汉谟拉比法典》是一部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法典。
(3)奴隶制的发展和自由民的分化
法典中说到宫廷奴隶(王室奴隶)、穆什根努的奴隶和公民私人的奴隶。当时高利贷十分盛行,法典还规定了利率。法典规定,贷谷利率为33.33%,贷银利率为20%。
(4)古巴比伦的土地制度
古巴比伦时代,王室占有大量土地,约占全国可耕土地的一半以上。国王以份地的形式将王室土地交给对王室负有不同义务者来经营。
据法典有关条文可以看出有以下三种类型的人:
一类是服务于王室的僧侣、商人、手工业者和公务人员。他们分得的土地可以买卖,但买者必须接替卖者为王室服务。
另一类是士兵。他们从王室分得的土地是不能买卖和转让的。若士兵在战争中被俘,其子代替其父服兵役,其份地可以继承下来。若士兵之子年幼,则由其妻领回份地的1/3,抚养孩子。若放弃土地,不再服兵役,就不能领取份地。
再一类是纳贡人。他们从王室领得土地,必须向国王交租纳税。纳税人的土地是不能出卖和转让的。古巴比伦时期,私人占有土地的现象比较普遍。从法典中可以看出,一般公民都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转让、抵押和买卖。古巴比伦时期,村社的土地大部分已为个体家庭所有,变成了私有地。
(5)巴比伦王国还存在不少落后的社会现象。
法典中就保存了某些“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等原始的同态复仇性质的习惯法残余。法典甚至规定让河神审判被控犯巫术罪的人和被控犯通奸罪的妻子。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