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马某和李某为一对夫妇,婚后所住房屋为马某婚前独自出资购买。马某长期外出不回,且脾气不好,常在酒后殴打李某,李某终不堪虐待,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和马某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马某同意离婚,但认为李某长期在其购买的房屋居住,两人之间存在有租赁关系,因此向法院请求要求李某退出房屋并返还几年来的房屋租金及利息,李某辩称房屋租赁关系并不存在。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李某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属于变更之诉
  • B.李某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属于给付之诉
  • C.马某要求返还房屋租金及利息属于给付之诉
  • D.马某主张房屋租赁关系存在属于积极的确认之诉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诉的分类 [解析]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请求。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请求为积极的确认之诉,主张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请求为消极的确认之诉,所以D正确。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判决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请求,给付之诉又分为物的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物的给付之诉分为特定物给付之诉、种类物给付之诉。行为给付之诉包括要求被告作为和不作为,答案B、C为给付之诉,正确。变更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变更或消灭他与被告之间的一定法律关系的请求,答案A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属于消灭法律关系的变更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