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2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题中,甲虽未满18周岁,但是已满17周岁他已经能够理解拍卖的含义以及在拍卖会上拍卖物品自己所应当负担的法律后果,他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因此,该买卖合同有效,故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