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
(1)企业当年净利润分配的方式主要包括:①向投资人支付股利(或利润);②提取盈余公积金;③提取公益金;④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a.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
b.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c.取法定公益金。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提取的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d.向投资人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②股份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a.弥补以前年度亏损;b.提取法定盈余公积;c.提取法定公益金;d.支付优先股股利;e.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f.支付普通股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