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权利为( )。
教育教学权
科研学术活动权
管理学生权
获取报酬待遇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关于教师的六项基本权利中将“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放在第一项,强调教育教学权是教师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