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的双重任务包括( )。
1996 年版《幼儿园工作规程》 指出,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 实施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 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是为家长参加工作、 学习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