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Is the“principle of human rights”one of the basic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law? Give your reasons to your answer.
【正确答案】(1)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国际法中具有指导性和概括性的规范。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各国公认的特点。国际法基本原则首先是被整个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原则,不能只是部分国家或地区承认,而是适用于国际法律关系的所有领域。它贯穿国际法的各个方面,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都发生作用,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2) 而“人权原则”这一命题不具备这些特点。首先,它不是国际公认的,而只是西方某些国家和学者的观点。西方某些发达国家和学者认为“人权高于主权”,理由是“天赋人权”,个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如果国家侵犯了这些权利,国际社会可以进行干预,而国家不能以主权作为反对干涉的理由。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重视集体权利,认为没有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就谈不上个人权利的保障,因此国家可以为整体利益的需要限制个人的某些权利;而这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国际社会不能干涉,否则就是侵犯国家主权。其次,这一命题并非适用于国家法律关系的所有领域,而是仅限于人权领域。再次,这一命题并非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相反,它对国际法的基础起着破坏的作用。因为它与国际法的两个重要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相悖。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有两层含义:主权和平等。“主权”是指任何国家都是拥有主权的,各国都有义务尊重他国的主权及国际人格;任何国家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制度,其他国家不能干预。“平等”是指各国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相互之间并无从属关系,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其他国家发号施令。当然,国家拥有主权,并不是说国家可以为所欲为,国家在国际社会要受到自身接受或国际公认的国际法规则的约束。但是,“人权原则”并没有成为这样一项有约束力的规则,可以限制国家的主权。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项,即一国内政;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维持或改变被干涉国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因此,很显然,西方某些国家借口“人道主义”、“人权保护”,实质上是按照自己的价值判断,为了自身私利对他国进行干涉活动,因而是违反国际法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