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根据本条规定,可以在以下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由国家给予奖励:(1)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例如: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发明了新的安全高效的机器、设备、工具;或者对原有的机器、设备、工具做了改进,显著提高了安全性能;或者改进了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改进了工艺方法,大大减少了作业中的危险性;或者发明了更为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等,使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条件显著提高的,都应当给予奖励。(2)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例如:及时发现、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提出了行之有效的事故预防、控制方法等。(3)参加抢险救护作出显著成绩的;在事故的抢险救护工作中尽职尽责、见义勇为、不怕牺牲、不畏艰险,为抢救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奖励的主体可以是各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是政府有关部门。受奖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