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0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同时收到红星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000元,年利率7%,期限为6个月、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8月20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票据,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以其普通股抵偿该票据。假设普通股的面值为l元,红星公司以10000股抵偿该项债权,股票市价为每股9.6元,印花税税率为4.。红星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为( )元。
(1)计算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与所转让股票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103500 元(其中:面值100000元,应计利息3500元)
减:股票的公允价值96000元差额7500元 差额7500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股票的公允价值96000元与股本10000元的差额86000元作为资本公积。
(2)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103500
贷:股奉 10000
资本公积 86000
营业外收入 债务重组收益 7500
借:管理费用 印花税 384
贷:银行存款 384(9.6×1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