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盗窃我国公民乙价值 4000 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A项错误,《刑法》第七条规定:“【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B项错误,《刑法》第八条规定:“【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C项错误,《刑法》第九条规定:“【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D项正确,《刑法》第六条规定:“【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本题中德国人甲是在我国船舶上犯罪,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的是属地原则。

故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