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新《企业破产法》的颁布是今年司法考试中一种重要的新法,但考生必须仔细审题,判断准确能否适用这一新法。
A、B项,《企业破产法》第136条规定:“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此两项中的申请时间皆早于新法的生效时间,因而不能依据新法申请破产。
C项,首先,根据时间判断,本项中的情况发生在新破产法生效之后,可以适用。有的考生可能认为,金融机构的破产应适用特别法,因而误选其他选项。同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可见,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破产可以适用新破产法。本项正确,应当入选。
D项,关于新破产法的适用条件,该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可以申请破产宣告的只有资不抵债一种情况。本项中米尼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欲终止公司经营,正确的做法是申请注销登记并清算,而不能申请破产宣告。故本项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