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某品牌汽车制造商,发现已投入流通的某款车型刹车系统存在技术缺陷,即通过媒体和销售商发布召回该款车进行技术处理的通知。乙购买该车,看到通知后立即驱车前往丙销售公司,途中因刹车系统失灵撞上大树,造成伤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67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①《侵权责任法》第46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汽车生产者家公司虽采取了补救措施,但因补救措施不力造成产品侵权,仍应承担侵权责任。②《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这表明,构成产品侵权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故A选项正确;B选项正确。③《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受害人因产品侵权对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有两个限制条件:其一,生产者或销售者明知产品具有缺陷;其二,损害后果必须达到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程度。本题中,生产者甲、销售者丙均不具备明知的要件,故C选项错误。④产品侵权的归责原则,通说认为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故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