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长期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和遵循的一些习惯做法和解释。它涉及到国际贸易实务活动的许多方面,对国际贸易实务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制约作用。
在国际贸易实务活动中,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做法往往成为商人们烦恼和混乱的根源,这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开展。由于文化背景和法律制度的差异,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通过国际会议来制定所有国家和地区都能接受的多边公约或者求得共同一致的立法,可能会遇到几乎无法克服的障碍。商人们为满足实际需要而自发地形成一些习惯做法和规则,是解决烦恼和混乱的现实可行办法。商人团体通过对贸易实践中的习惯做法和解释进行总结,编纂成成文的惯例加以传播和推广,从而促进了惯例更广泛的使用和进一步的发展。
(1)国际贸易惯例的特点
①它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逐渐形成的
惯例的形成既要具备实质条件,又要具备心理条件。实质条件是指一种行为必须是相同或类似的重复行为,并被公众所采用。
因此,惯例的形成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心理条件是指在采取或进行该项行为时,在心理上认为是在履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因此,公众在某一惯例效力的问题上取得共识,也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国际贸易的一些习惯做法,开始只流行于一定的地区和行业,随着国际贸易的逐渐发展,它的影响不断扩大,有的甚至在世界范围内通行。
②它具有确定的内容,而且被许多国家和地区认可
任何一种国际贸易惯例,都不是国家政府之间通过国际会议讨论通过而形成的,而是由地区、行业以至国际社会组织或商业团体对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或解释加以整理而形成的。他们把一些习惯做法归纳成条文,对有关的名词、术语给予明确的定义与解释,从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可。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是由国际商会根据各国银行开展跟单信用证业务的长期实践,为统一各国间不同的做法而编纂成条文的。现在,这个惯例已经被世界上10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银行界和贸易界所采用。
③它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国际贸易惯例虽然具有确定的内容,可以作为行为规范使用,但不是国际法律,也不是某一国的国内法,因此,对国际贸易活动中的行为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只有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选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时,这一国际贸易惯例才具有约束力。
国际贸易惯例虽然不是国际性法律,但却是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某些规则或解释经过长时期的运用和发展,逐渐成熟、定型,被列入法典之中,成为法律条款。还有些惯例成为国际上或某些国家之间签订条约和协定的内容,这些惯例就升格为法律规定了。
④它的内容随着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不断更新和扩大
国际贸易的发展不仅表现在它的规模上,还表现在它所涉及的领域、内容、形式和手段上。国际贸易惯例比法律更具灵活性,
能较容易地进行修改,及时跟上国际贸易实践的变化。因此,很多国际贸易惯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经过多次的修订。例如,国际商会最早于1936年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53年做过一次修改,以后又经历了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和2000年的多次修订,基本上是10年修订一次。再如,国际商会公布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也做过5次修订。
(2)国际贸易惯例对各国开展国际贸易的意义
①为贸易当事人提供了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有利于交易合同得以顺利履行
随着国际分工的逐渐深化,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活动不断扩大。各国企业为了扩大商品销售市场,相互间的竞争不断加剧。交易各方为了达成共同的理解,避免和减少纠纷,进行顺利的合作,需要寻求都能接受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国际贸易惯例则顺应了这一需要,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界定双方的职责,为双方提供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②在发生贸易纠纷时,国际贸易惯例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适用何种法律,对发生争执的有关问题也未做出明示或暗示的规定,则仲裁机构可以援引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衡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此为依据进行裁决。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