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丁在一起交流学习《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体会,下列论述错误的有______。
A、
甲认为,只有因垄断行为直接受到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间接购买人不能作为垄断民事案件原告
B、
乙认为,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是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前提条件
C、
丙认为,专家在法庭上提供的意见属于垄断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据
D、
丁认为,原告知道自己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害超过3年的,即使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原告也能得到赔偿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可见,包括间接购买人在内的消费者,是可以作为垄断民事案件原告的,故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不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条件,故选项B错误。专家在法庭上提供的意见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形式,而是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依据,故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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