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资料:某外商投资企业核算的2019年全年收入总额8000万元,含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包装物租金收入100万元;企业计算的全年会计利润为1200万元。2020年3月份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审核2019年的业务,发现问题如下:(1)2019年10月,通过当地市政府机关向老年福利机构捐赠自产家电产品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不含税售价23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借:营业外支出         2299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900 (2)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为51万元。(3)财务费用中列支的借款利息22.5万元,为4月1日向银行专门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于2020年6月开始建造,预计2021年底完工。(4)企业7月购进当年生产所需材料一批,不含税金额为28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计人员已经作进项税额抵扣。此材料,其中的80%由生产领用。本期购进材料时发生运费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已经抵扣。(5)企业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工资中包括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的保费28万元。企业已经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6)其他资料:①会计报表已经编制完成并报出。②企业当年的产品完工率为90%,完工产品的销售率为70%。③企业已经按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依2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外的其他税费)(1)请根据上述资料对于税务师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行正确的纳税调整,并列示调整分录,计算企业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单位万元,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应当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2)向老年福利机构捐赠家电产品,企业会计处理是正确的。税法上纳税调整明细如下:第一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视同销售纳税调增=23-20=3万元;第二步:税法上的捐赠支出23+23×13%=25.99万元>会计上的捐赠支出20+23×13%=22.99万元,纳税调减3万元;第三步:税法上的捐赠支出25.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