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的到期货款,同时甲公司又欠乙公司20万元的到期货款。甲公司在2011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2011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______。
  •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9月24日生效
  •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
  • C.乙公司可以向丙公司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
  • D.丙公司可以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选项A,债权转让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条件,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签订之日起(9月18日)成立并生效;选项B,乙公司接到通知以后,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乙生效,因此乙负有向丙清偿的义务;选项C,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抵销权,不受债权转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