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后,个税起征点变为______。
A、
2800元
B、
3500元
C、
3000元
D、
4000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个税免征额为3500元。个税征收办法为:(1)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为3%;(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为10%;(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为20%;(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为2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为3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为3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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