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宾馆主营旅店业,兼营餐饮、卡拉OK歌舞厅等业务。某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取得住宿收入40万元。
(2)餐饮收入80万元。
(3)代办机票、火车票手续费收入5000元。
(4)停车场看车收入10000元,付看车人工资800元。
(5)歌舞厅收入20万元,烟酒饮料收入5万元,其他服务收入2万元。
(6)保龄球馆收入8万元。
该宾馆各项业务均能分别核算。
要求:计算其当月应纳营业税并作相关账务处理。
【正确答案】住宿收入应纳营业税:40×5/%=2(万元)
餐饮、代办手续费、看车收入应纳营业税=(800000+5000+10000)×5/%=40750(元)
歌舞厅、保龄球馆收入应纳营业税=(20+5+2+8)×20/%=7(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0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407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0750
借:其他业务成本 7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700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