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关于推荐李强等五位同志参加××考察活动的请示报告
某财发﹝2012﹞07号
省外办:
根据贵办《关于组织某省第×届对外交流考察活动的通知》精神,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推荐李强等5位同志参加××考察活动,名单如下:
××行李强高级会计师
××所张三所长
……
报告当否,请批示。
某市财政局(印章)
2012年12月10日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1)标题文种不正确,“请示和报告”杂糅。应改为“某市财政局关于推荐李强等五位同志参加××考察活动的请示”。
(2)发文字号不应编虚位。应改为“某财发﹝2012﹞7号”。
(3)主送机关简称不对。应改为“某省外办”。
(4)推荐人员名单名字,单位和职称顺序错误。应改为:
李强 ××行 高级会计师
张三 ××所 所长
(5)结束语错误,改为“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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