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措施有______。
Ⅰ、监管谈话
Ⅱ、责令改正
Ⅲ、出具警示函
Ⅳ、刑事拘留
Ⅴ、更换主办人
A、
Ⅰ、Ⅱ
B、
Ⅲ、Ⅴ
C、
Ⅰ、Ⅱ、Ⅲ
D、
Ⅰ、Ⅱ、Ⅲ、Ⅳ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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