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背景资料] 东部某市一承包商于某年3月6日与该市一名业主签订了一项施工合同,合同规定:
(1)业主应于3月14日提交施工场地。
(2)开工日期为3月16日,竣工日期为4月22日,合同日历工期为38天。
(3)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3000元,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
承包商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网络进度计划,见下图,并得到了业主代表的批准。
问答题
在上述事项中,哪些方面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的要求?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事项(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的要求。因为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是业主的工作内容,因此延误提供施工场地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并且工作A处于关键路线上。 事项(2)不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租赁设备延迟进场属于承包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事项(3)索赔成立。因为设计变更的责任在业主。但由于受影响的工作E不在关键路线上(不是关键工作),且工期增加的时间(2天)没有超过该项工作的总时差(10天),故承包商只可以提出费用补偿的要求。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该工程实际工期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
【正确答案】该网络进度计划原计算工期为38天,关键路线为:A—F—H—I或①—②—③—④—⑥—⑦—⑧。 发生各项变更后,其实际工期为40天,关键路线仍为:A—F—H—I或①—②—③—④—⑥—⑦—⑧。 如果只考虑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各项变更,将其被延误的工期计算到总工期中,则此时计算工期为40天,关键路线仍为:A—F—H—I。 工期补偿:40-38=2(天)。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假设双方规定人工费标准为30元/天,双方协商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天,管理费、利润等不予补偿,则承包商可得到的经济补偿是多少?
【正确答案】承包商可得到的费用补偿为:(6+8)×18+14×30+15000=15672(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