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5年)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于2月20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3日向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行使票据追索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支票付款人的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支票的付款人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多选题
下列记载事项中,甲公司可以授权乙公司补记的是( )。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多选题
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权利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1)丙公司未在出票日起10日内 (2014年2月28日前)提示付款,属于逾期提示付款;(2)支票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选项C正确),且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甲公司)以外前手(乙公司)的追索权(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3)P银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并非“承兑人”(支票见票即付,无须承兑),不得被列为追索对象 (选项B错误)。
多选题
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