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初审通知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者接到初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送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同审查,并在接到会同审查意见后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合资、合作测绘单位来华测绘成果归中方部门或单位所有的,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测绘成果携带或者传输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