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哪些是正确的?
  • A.方凳
  • B.iPhone 5s
  • C.小型书桌
  • D.摩托车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1.1节中规定,产品名称通常还壶当避免下列情形:(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炊具”、“乐器”、“建筑用物品”等;(3)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例如“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装有新型发动机的汽车”等;(4)附有产品规格、大小、规模、数量单位的名称,例如“21英寸电视机”、“中型书柜”、“一副手套”等;(5)以外国文字或无确定的中文意义的文字命名的名称,例如“克莱斯酒瓶”,但已经众所周知并且含义确定的文字可以使用,例如“DVD播放机”、“LED灯”、“USB集线器”等。在本题中,“iPhone 5s”是含有型号且以外国文字命名的名称,“小型书桌”是附有产品大小的名称,都不符合规定。据此,本题答案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