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是铁路的巡道工,乙和甲存在着个人恩怨,企图报复甲。于是在甲负责的一段铁路上,安置了个道钉,他想致使火车出轨。甲就会因此失去工作。幸亏乙的行为被及时发现,没有造成任何后果。事后根据工程师的鉴定:这个道钉存在着足以致使火车出轨的现实的危险性。则乙的行为构成何罪?______
  • A.破坏交通工具罪
  • B.不构成犯罪
  • C.故意毁坏财物罪
  • D.破坏交通设施罪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主要区别点在于行为的指向,而不是目的的指向。如果行为人行为的指向是交通设施,就应当定破坏交通设施罪,若致使交通工具毁坏,视为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如果行为人破坏的是正在使用的汽车的制动刹车装置,其行为指向是交通工具,则这种情况就应当定破坏交通工具罪。如果在破坏交通工具的时候,使交通设施也毁坏的,视为破坏交通工具的结果加重犯。由于本案中李某的行为针对的是交通设施,而不是交通工具本身,所以李某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D是正确的,其他选项不正确。另外,需要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这经常成为出题者设题的陷阱:(1)破坏交通工具罪的行为对象包括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不仅如此,根据司法解释,农村在春运期间载客的农用拖拉机也属于公共交通工具。考生对此要高度注意。(2)破坏交通工具罪中破坏的手段主要是破坏交通工具的关键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