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找出下面公文中错误的地方并改正。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字号应为“×政办函〔2015〕142号”。
   (2)措辞不当。正文“决定”应改为“通知”。
   (3)表示公文内部结构层次关系时,为了表示它的层级关系,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一)”,第三、四层则表述为“1.”、“(1)”。本公文中“第一、”“第二、”应该写成“一、”“二、”。
   (4)落款缺少发文机关署名。应在成文日期上方,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
   (5)成文日期书写错误。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应写为“201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