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考试真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
持有公司股份10%的股东请求时
D、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重点是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掌握。请参见本章多项选择题第8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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