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第4.4.4条规定,不设电梯的三层及三层以下老年人建筑宜兼设坡道,坡道净宽不宜小于1.50m,坡道长度不宜大于12.00m,坡度不宜大于1/12。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净深度不得小于1.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