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劣药的是 ( )
被污染的
超过有效期的
未注明生产批号
有效期被更改
解析: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③超过有效期的;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