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关于公务员回避情形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与刘某是夫妻关系,王某在国务院某部担任行政司副司长,则刘某不得再在该司中任职
   B.张某与赵某为同楼居住的邻居,张某为某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奉命办理涉及赵某利害关系的行政事务,则张某必须回避
   C.晓华系吴老之女,吴老为某行政机关副局长,则晓华不能担任该局的会计
   D.韦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某苗族自治县人,则其一般不得担任该苗族自治县县长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A、C项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B项不符合《公务员法》第70条规定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的情形。关于D项,《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7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故韦某可以担任该苗族自治县县长,D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