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明代诉讼制度在唐宋法律基础上更加具体,显现出封建社会后期诉讼制度比较典型的形态。
(1) 实行军民不同的诉讼制度。军人诉讼时严格按照百户所、千户所、卫、都指挥司的顺序逐级进行,民诉讼按照县、府、按察司的顺序进行。
(2) 禁止越诉。一般情况下,不得越诉。有重大特殊案件时,允许越级申诉。在地方可以拦轿在京师可以击登闻鼓,甚至靠御状但若所告情节失实,要从重论罪。
(3) 禁止诬告。明律规定凡诬告人者要加重处罚。被诬者的全部损失,全部由诬告者赔偿。
(4) 禁止匿名信告人罪。明律加重对投匿名信者的刑罚,对捕捉匿名信犯罪者,给予奖赏,同时相对减轻了对送匿名信者及受理者的刑罚。
(5) 司法机关受理诉讼的规定。明代强化了具体的司法责任对应受理而不受理的词讼,都要按情节轻重给予刑处。同样,对于依法不得受理而受理的词讼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被囚禁人告举他事,受理者笞四十,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府、按察司违规接受词讼的,都要受到惩处。
(6) 司法官吏受理诉讼的回避制度。司法官吏受理诉讼,凡与诉讼人有服亲、姻亲、师生关系者,都要回避与唐律相比这是一个进步。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