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 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于1929年1月成立了商法起草委员会,进一步采纳西方资本主义的商法原则,尤其注意吸收有利于维护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原则。南京国民政府制定颁布的单行商事立法主要有:①银行法。包括1927年的《中央银行条例》、《中国银行条例》、《交通银行条例》、1931年的《银行法》、1934年的《储蓄银行法》、1935年的《中央银行法》等。②交易所法。1929年10月3日公布、次年6月5日施行的《交易所法》。③票据法。1929年10月30日颁布施行的《票据法》,分为总则、汇票、本票、支票、附则五章,共139条。④公司法。1929年12月26日颁布了第一部《公司法》,分为:通则、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罚则6章,共233条。后经修正于1946年重新颁布,条文增至361条。⑤海商法。1929年和1930年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及其施行法。⑥保险法。《保险法》公布于1929年12月30日,分为总则、损害保险、人身保险3章,共82条。⑦破产法。1934年国民政府公布了《商人债务清理暂行条例》,次年又颁布了《破产法》和《破产法施行法》取而代之,规定对破产之宣告,采取声请主义原则。
这些单行商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完善我国近代的部门法法律体系,有积极的意义,也是运用法律规范调整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尝试。
(2) 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分别颁布了两部刑事诉讼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两部刑事诉讼法典颁布的时间是在1928年和1935年,以与两部刑法典配套。第二部刑事诉讼法典增加了“保安处分”的实施办法,增为9编516条。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公布于1930年底和1931年初,第二部则颁布于1935年2月,并经1945年修正后,定为636条。南京国民政府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单行诉讼法规,如《特种刑事案件诉讼条例》、《特种刑事法庭审判条例》、《县长及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军法暂行办法》、《反革命案件陪审暂行法》。此外,南京国民政府于1932年10月颁布了《法院组织法》,并于1935年7月1日实施。另外又制定了一些关于司法机关方面的单行组织法规,如1927年的《特种刑事临时法庭组织条例》、1944年的《县司法处组织条例》、1948年的《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和《军事法庭条例》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