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的条件为: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建设工程,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