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三有三个儿子甲乙丙,小儿子丙自幼被溺爱,长大后沉迷于赌博,输了就回家找张三要钱。这一日,丙又回家翻箱子找张三的房产证准备卖房还赌债,张三过来阻止,丙急红了眼拿刀就砍,张三当场死亡。这时,二儿子乙碰巧看见父亲惨死,当即将丙打死,因此被判刑10年。大儿子甲在办理父亲丧事时无意中发现父亲的遗嘱,写明由三个儿子平分他的遗产。于是甲偷偷修改了遗嘱,给自己增加了1万元的应继承份额。下列说法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继承意见》对情节严重进行了界定,即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甲虽有篡改遗嘱的行为,但不构成情节严重,并不丧失继承权。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继承法》第7条规定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不丧失继承权。本案中,乙杀死丙的行为是见其父亲被害,出于义愤将丙打死,因此,不丧失继承权。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因丙有故意杀害张三的行为,因此丧失继承权。遗嘱中原由他继承的份额应由其他继承人继承。因此,本案中的遗产由甲与乙共同继承。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D项是错误的。本题应该选择AB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