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35.赵某看中了一款皮包,准备买下,后发现资金不够,于是到自动提款机取现金。但是,取款机出现了问题,吞卡取不出钱,气急败坏的赵某对着取款机一通乱拍乱踢,结果把取款机弄坏了。经过鉴定,维修损坏的机器需要上万的费用。赵某的行为(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卷破坏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或者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或者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本案中,赵某将取款机拍打踢坏,致使公共财物受到损害,造成恶劣的影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民事赔偿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