嘱人立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各一份, 其中自书遗嘱在后,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依法律规定应以自书遗嘱为准。
错误。《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故本题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