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近年来,西方税收学界提倡税收中性原则,是指不会因征税而改变产品、服务以及要素的相对价格,从而不影响纳税人经济决策。即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应该以征税数额为限,不能让纳税人或社会承担额外负担或损失;市场信号不因征税而扭曲,市场资源配置作用不为征税所干扰;特别是税收不能超越市场而成为左右市场主体经济决策的力量。税收中性与税收调节的关系可简单归纳如下:
首先,在个别税种上,从效率角度看,如果实行税收中性有利,则排斥税收调节。从整个税制上说,税收中性与税收调节并不是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其次,税收中性与税收调节服务的目标与作用的层次有所不同。税收中性着眼于资源配置,主要服务于微观效率目标,而税收调节既与资源配置有关,也关注收入分配,服务于公平和效率两个目标。
再次,现实地看,税收中性也内含着一定的税收调节因素,这是因为完全纯粹的税收中性几乎是不存在的。
(2)只要国家征税就必然对商品购买、劳动投入以及储蓄和投资等诸多方面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保持完全税收中性是不可能的。因此,提出税收中性原则的实践意义,在于尽量减少税收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在这个前提下,掌握好税收超额负担的量和度,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使税收机制与市场机制两者取得最优的结合。一般而言,所得课税只产生收入效应,对市场的干预程度较小,商品课税也因税种和税率的设置不同而有所不同,如避免重复课税的税种和税率档次较少,对市场的干预程度也较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