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市汽配厂和电器厂是该市航运二公司下属的两个独立核算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1999年航运二公司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市交通局提出申请,要求批准其与上述两家企业分立,脱离隶属关系。2000年市交通局下达文件,在未征得汽配厂和电器厂同意的情况下同意航运二公司的申请,并将上述两公司一起合并人该市另一集体所有制企业——装卸运输总公司。对于交通局的行为,以下哪些主体享有原告资格?(    )
   A.汽配厂和电器厂
   B.装卸运输总公司
   C.汽配厂和电器厂的法定代表人
   D.装卸运输总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