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设甲公司董事长王某以张某不懂经营为由,欲解除张某所担任的丙公司董事长职务,而丙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均表示反对。王某遂派甲公司人员到丙公司宣布停止张某的职务,封存丙公司的全部会计帐目及文档。对王某的上述行为应如何认定? (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公司法》第45条第3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股东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擅自解除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属于违法责任。